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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
7月3日,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,从当天起,内江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,取消短期居住时间要求,进一步精简市外居民迁入内江市城镇的落户流程,实现“有意就落户、户口随人走”。
今年3月,《内江公安优化营商环境户籍管理利企便民十项措施》提出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,将落户前提条件在内江市短期居住满6个月缩短为3个月。而从7月3日起,不再有短期居住时间要求即可落户。
新闻发言人称,凡在内江市居住、就业、就学及其他有意愿迁入内江市的市外居民,可以选择就业落户、住房落户、就学落户、投靠亲友落户,没有居住地和落户具体地址的,可申请迁入内江市城镇公共集体户。
办理落户业务的工作流程包括:
一是申请迁入内江市城镇的市外居民,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向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,予以办理落户手续。
二是各县(市、区)政务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窗口将管辖的公共集体户列入申请表中, 由申请人自行选择;其余乡镇公共集体户按管辖区域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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